互联网金融监管寻路: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在摸索中前进,而行业局面变化很快,现在在做的东西,谁也不知道一年之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互联网金融监管寻路: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在摸索中前进,而行业局面变化很快,现在在做的东西,谁也不知道一年之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P2P(个人对个人)公司未来是会有分化的,要基于自己的土壤来生存,抄袭别人是走不远的。像阿里金融之类大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面临着发展的问题,比如跨区域经营等问题。
光鲜之下,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异常繁琐,一般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不具备银行那套合规机制,缺乏风控能力,在放贷及吸储等问题上就无法突破。业内现在也不清楚哪个“衙门口”来管这个行业,而在摸索前进的过程中,有些“雷”却是不能碰的,碰了“必死无疑”。
国内互联网金融得益于从美国的传入,我在2010年初看到这个行业时,国内所有的平台都是从一个模子出来,连按钮位置都不发生变化,全部抄袭美国的平台。美国的商业模式基于美国的商业文化和土壤,如果照搬到国内来,不做中国的模式,是活不下来的。
目前,互联网金融并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但却依然快速发展起来,业内充斥着创新。数年发展之后,业内难免迎来一次大的洗牌,但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步伐不会停止,问题是怎么样去规范其发展。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蒋琪说,互联网金融现在没有监管,探讨其监管,首先要从问题着手。首先是P2P资金的转移占有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关系中,有一个贷方,一个借方,中间还有一个融资平台。
从律师的角度来考虑,如果资金转移占有交给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从法律性质上看,P2P模式可以用居间、信托、委托等三种性质来理解,但目前并无清晰界定。
而中国民生银行法律合规部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吕琦,则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看来,在监管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远未在同一平台之上。目前针对银行的支付结算法规起码有60多个,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则基本上不受监管。
毋庸置疑,易通贷、人人贷等新兴产品都属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优秀代表,其存在价值及市场欢迎程度,早已获得证明。探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的,在于如何厘清互联网金融产品目前所面困境,如何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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