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机构:关于民间金融组织概念有不同口径。广义的说法,是指除了国家办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外,在城乡出现的一些民间货币信用组织。
民间金融机构:关于民间金融组织概念有不同口径。广义的说法,是指除了国家办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外,在城乡出现的一些民间货币信用组织。
狭义的说法,民间金融机构是指农村民办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并核发金融营业许可证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组织。它包括储金会、基金会、互助会、信用服务站(公司)、合股信用社等各式各样的集体金融组织及私人金融机构。
我国民间金融机构的三个层次:
合理又合法的“非正规金融”,即通常所说的“正常民间金融”,主要指民间借贷。
合理不合法的“灰色金融”,这一层次主要包括民间集资、合会、私人钱庄等。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黑色金融”,主要指高利贷、金融诈骗和洗钱等违规犯罪活动。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